搖滾史 [4]

許多的美國樂評人認為,第一個搖滾歌星是比爾,但搖滾樂之王卻是貓王艾維斯 普里斯萊,他原本是個卡車司機,因為偶然受到陽光唱片公司老闆的注意.而簽約成為專業歌手.



貓王唱過的名曲太多了,要聽他的歌, 可以從精選輯下手.他的表演既剛毅又溫柔,唱到強勁時,他近似瘋狂粗野.唱到柔和時,又帶有一種靦腆與性感.他大膽突破傳統習俗,喜愛在舞台上叉開雙腿, 使勁的搖擺腰部與臀部.這些動作加上歌詞無所忌憚,使他的搖滾具有性煽動與反叛的特點.他也因而成為搖滾樂迷心中的核心人物.吸引了成千上萬的青少年樂 迷,也遭到社會與輿論界的嚴厲抨擊.

六O年代到七O年代,美國的搖滾樂開始分成兩種傾向:一種是民謠搖滾,另一種是迷幻搖滾.

民謠搖滾的歌曲來自民間,其中有不少是藍調曲,旋律優美動聽,早期的民謠搖滾人物有:伍迪格斯里, 皮特 西格,包勃 狄倫等.最著名的民歌搖滾樂團當屬老鷹合唱團(The Eagles),該樂團成軍於一九七一年.由四名成員組成,這四名成員皆受過專門的音樂訓練.所以老鷹合唱團無論在作曲,編曲,演奏技巧方面皆屬上乘.老 鷹的風格比起其他搖滾樂團那種瘋狂,則顯得柔和與寧靜,這使其成為七O年代民謠搖滾的典型.

老鷹合唱團幾乎沒有固定的主唱,每個團員都可以唱,且各具特色,有的滄桑沙啞,有的乾淨高揚.大概誰作的歌,就由誰來唱.若對他們有興趣,本人強烈推薦他們的精選輯—永遠不可能的事.裡頭有一首加州旅館(Hotel California),深受廣大樂迷喜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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