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的美國樂評人認為,第一個搖滾歌星是比爾,但搖滾樂之王卻是貓王艾維斯 普里斯萊,他原本是個卡車司機,因為偶然受到陽光唱片公司老闆的注意.而簽約成為專業歌手.
貓王唱過的名曲太多了,要聽他的歌, 可以從精選輯下手.他的表演既剛毅又溫柔,唱到強勁時,他近似瘋狂粗野.唱到柔和時,又帶有一種靦腆與性感.他大膽突破傳統習俗,喜愛在舞台上叉開雙腿, 使勁的搖擺腰部與臀部.這些動作加上歌詞無所忌憚,使他的搖滾具有性煽動與反叛的特點.他也因而成為搖滾樂迷心中的核心人物.吸引了成千上萬的青少年樂 迷,也遭到社會與輿論界的嚴厲抨擊.
六O年代到七O年代,美國的搖滾樂開始分成兩種傾向:一種是民謠搖滾,另一種是迷幻搖滾.
民謠搖滾的歌曲來自民間,其中有不少是藍調曲,旋律優美動聽,早期的民謠搖滾人物有:伍迪格斯里, 皮特 西格,包勃 狄倫等.最著名的民歌搖滾樂團當屬老鷹合唱團(The Eagles),該樂團成軍於一九七一年.由四名成員組成,這四名成員皆受過專門的音樂訓練.所以老鷹合唱團無論在作曲,編曲,演奏技巧方面皆屬上乘.老 鷹的風格比起其他搖滾樂團那種瘋狂,則顯得柔和與寧靜,這使其成為七O年代民謠搖滾的典型.
老鷹合唱團幾乎沒有固定的主唱,每個團員都可以唱,且各具特色,有的滄桑沙啞,有的乾淨高揚.大概誰作的歌,就由誰來唱.若對他們有興趣,本人強烈推薦他們的精選輯—永遠不可能的事.裡頭有一首加州旅館(Hotel California),深受廣大樂迷喜愛.
搖滾史 [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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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部落格主要作者 Rex,本業是小兒科醫師,同時是個愛好自助旅行的攝影狂。平時雖然工作忙碌,但生活總是無法缺少旅遊和攝影。
2016年11月,我和老婆 Miki 各自辭掉工作以及台大的研究所生活,扛著單眼腳架、拖著行李箱,展開為其將近一年的環遊世界之旅,同時這也是我們的蜜月(或是你要叫"蜜年"似乎更貼切)。 2017年9月,在世界各地流浪了將近300個日子,我們終於回到台灣, Home Sweet Home !
回來後,陸續受邀辦了幾場關於旅遊的演講,開始經營fb粉絲頁分享旅遊經驗和心得。或許不一定要和我們一樣這麼衝動地跑去環遊世界一圈,但希望不管是演講、或是粉絲頁和blog上的資訊,能帶給各位一點啟發。
身為一位photoholic和自助旅行成癮者,始終堅持著這樣的信念:
“We travel not to escape life, but for life not to escape us.”
「 生活就是旅遊和規劃旅遊。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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